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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纪念馆制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
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量:
   1. 招标项目名称
   林则徐纪念馆制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林则徐纪念馆大门外;
   2.2工程建设规模: 37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青石碑一座,长约1.34米,高约1.4米,厚约550毫米;详见附件一。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0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资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及截止投标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领取招标文件。
   4.2、2016年9月29日上午9:00为截止投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标且不高于业主期望值。
   6.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澳门路16号林则徐纪念馆云左阁2楼
   电  话:0591-87279261
   联系人:林深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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